人才培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才培养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方案

发布日期:2023-08-21    点击:

    根据《贵阳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筑院发字〔2023〕30号)及《贵阳学院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工作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指导。

组长:周玲、杨方旭

成员:龙叶先、栾巧云、曹正勇、王俊斐、龙珈仪、党时勇

       二、转专业的资格与条件

(一)本校在读在籍的学生,在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且无不良表现,在第二学年对校内其他学院的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对该生的学习和成长成才确有帮助,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培养方案中所学课程必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第一学年所获得学分数不低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所获得学分的平均数。

3.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转专业。

(三)申请资格和转专业范围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所学合格课程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者,具有在全校范围内任意选择专业的申请资格。

2.学习成绩优秀,所学合格课程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者,具有在文史、理工类招生专业同科内转专业的申请资格。

3.学习成绩优良,所学合格课程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5%者,具有在本学院内转专业的申请资格。

4.因身心疾病、学习兴趣和专业特长等特殊原因确实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其它专业(文史、理工类招生专业皆可,不可转入音体美类及其他特殊录取类型专业)学习,但需转入下一年级学习,三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入一年级或二年级学习,大学三年级以上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5.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正常退伍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应当优先考虑,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不降级转专业,但在新专业学习时长不得低于该专业学制的一半。各学院转出转入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复学的转专业学生,可不占用限定的指标。

(四)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未报到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年的。

2.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3.休学期间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4.定向生、委培生、保送生、国防生、专升本、“3+4”中本贯通等特殊录取类型学生。  

5.在学籍异动处理过程中的学生。

三、转专业人数比例

学院各专业单向申请转入或申请转出的学生数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数20%的,学院经过严格把关,择优选拔。除因身体疾病等确不适合在申请专业学习的客观原因外,转出或转入学院均不得以学习潜质、学习成绩、面试考核等原因拒绝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四、转专业工作日程

1. 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管理文件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制订马克思主义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对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本)专业二年级学生第一学年修读课程的成绩进行统计并以所学合格课程(即获得学分课程,且不含公选课)按平均学分绩点降序进行排名并向学生公布,为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做好准备。

2. 2023年8月28日-9月1日,根据学校教务处通知,启动本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

3. 2023年9月4日-9月8日,学生申请及转出资格审核。①具备申请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要求,到学院领取和填报《贵阳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审批表》;②对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③公示期满后,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公示报送教务处备案。

4. 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转入资格考核。①申请转入学生凭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或学生证,于9月15日下午2点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三教五楼会议室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②面试考核完成后学院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将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公示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6.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结果公示。①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②将优秀学生转专业的审核结果向全校公示。

7. 2023年9月25日-9月29日,学籍异动。已审核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处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并完善手续,学籍异动完成后方可转入新专业学习,逾期不办手续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五、其他要求

1. 档案留存。完成当年转专业工作后,应将转专业工作方案、转入转出公示、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等工作相关过程性材料留存工作档案,将学校批准学生转专业文件复印件放入学生档案。

2.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所缺的课程由学院安排补修并参加课程考核;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经学院确认后,按免修程序进行认定;其余课程的学分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标准缴纳。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取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刚转入新专业学习的第一学期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4.学院须及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资料的交接、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8月21日


贵阳学院版权所有 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管理科维护   备案编号:黔ICP备10200552号-1    贵公网安备 52010202000293号